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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无奈。暴民无知。

2006年12月28日
邱兴华死了,闹了这么多天的一个案子,今天画上了一个句号。
早上睁开眼的时候,用手机上网看新闻,头条便是邱兴华二审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
现在想想,我醒来的那会儿,正好是邱兴华被执行枪决的时候。
一个疑似精神病患者,就这样在没有做任何精神病鉴定的情况下,被枪决了。
2006年12月28日,中国的法律被彻底玷污了一次。
这一天离高院收回死刑复核权还有四天,邱兴华就这样被匆匆处决掉了,否则他或许会等到高院复核死刑。
但是,结果,很可能是一样的。
压力,来自无知愚昧的民众的压力,杀死了邱兴华。
给邱兴华做精神鉴定,很可能的结果是得将其无罪释放。
种种迹象都表明邱兴华很有可能是个精神病,无论从他的言行来看还是从其家族的精神病史来看。
没有哪个法院敢这么做,他们怕压力。
这个压力不是来自政治上的,邱兴华是个远离政治的人物,除了在狱中神经兮兮地给国家领导人写信讨论中日问题,台湾问题。
这个压力是来自无知的愚昧的民众。那些思想仍然停留在封建时代的民众!他们构成了中国人中的大多数。
大多数中国人,连精神病人不用负刑事责任这点基本的常识的不理解,如果邱兴华被无罪释放,那么,暴民们便愤怒了!便骂娘啦!
当中国人中的大多数都反对某一件事,你可以想像法官承受的压力。
记住,2006年12月28日这一天,中国的法律被彻底玷污了一次。
法官无奈。暴民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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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舞蚊仔~
    2007年1月6日14:23 | #1

    就因为07年1月1日起所有省高院都不能杀人了所以要过过瘾

  2. 断木悬崖
    2007年1月10日20:26 | #2

    记得我们去省高院旁听的时候行政庭的庭长曾经跟我们说过:作为中国的法官必须得脸皮很厚,不光是为自己而且得为很多领导的面子。一个案子的最终判决并不是我们书上看到是合议庭合议的结果,很多时候得遵守领导递的条子。虽然死刑案可能和行政案件不一样,但是正当程序在中国并不是真正实行的时候理性的呼声敌不过不过众人的口水,呵呵,所以希望今后会好点!

  3. LKVV
    2007年1月10日23:44 | #3

    嘿嘿,是宋炉安博士吗?我听过他的讲座.他是政法大行政法学的博士,牛人。在中国,法官审理行政案子相当头疼,被告太特殊了.我上次在某大学听课,老师讲个故事,说某法院审理一个被告为人民政(府的案子,挺头疼,于是向院长请示,院长批示:"我们不能做让D和政(府不满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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